1 兆美元逃離加州!矽谷富豪為何集體出走?
2026 年 1 月 11 日,Chamath Palihapitiya 在 X 上發了一則貼文,觀看次數超過 560 萬。
「不幸的更新:今天又接到更多朋友的電話。已經離開加州的財富總額,現在是 1 兆美元。」
他接著寫道:「幾週前,我們還有 2 兆美元的億萬富翁財富。現在,50% 已經離開了。他們帶走了所得稅、銷售稅、房地產稅,還有他們的員工、薪資,以及這些薪資產生的所得稅。」
這不是誇大其詞。過去幾年,矽谷的科技菁英正以前所未見的速度撤離加州。Peter Thiel 搬到邁阿密、Elon Musk 2020 年就遷往德州、David Sacks 也已離開。最新消息是 Google 共同創辦人 Larry Page 在邁阿密砸下 1.73 億美元買豪宅,另一位創辦人 Sergey Brin 則把十多家公司遷到內華達州。
為什麼是現在?答案指向一項即將在 2026 年 11 月公投的法案:加州「億萬富翁稅」(Billionaire Tax Act)。這項法案不只是要對富人課更多稅,而是要對「未實現利益」課稅。這個看似技術性的細節,正在引發一場資本大逃亡。
當加州試圖從富豪身上擠出更多稅收時,這些富豪選擇用腳投票。用 Chamath 的話來說:「加州的億萬富翁們原本是可靠的納稅人,每年繳 13.3%。他們是你可以永遠剪毛的羊。現在,加州將永遠失去這個稅收來源。」
一項設計有問題的法案
加州「億萬富翁稅」法案的設計,即使對支持課富人稅的人來說,都有明顯的問題。
首先是稅率。法案對淨資產超過 10 億美元的加州居民,一次性課徵 5% 的財富稅。之後,每年再課 2.5%。以一位身價 10 億美元的創辦人為例,第一年就要繳 5,000 萬美元,此後每年再繳 2,500 萬。
其次是「追溯條款」。法案以 2026 年 1 月 1 日為基準日,只要你在這一天是加州居民,就會被納入課稅對象。但公投要到 2026 年 11 月才舉行。這意味著:在你還不知道法案會不會通過的情況下,你已經「被鎖定」了。
這個設計有多離譜?想像一下:政府說「我們可能要課你一筆稅,但要 11 個月後才決定。不過別擔心,我們會追溯到你現在的狀態。」任何理性的人,都會在這 11 個月內想辦法離開。
更爭議的是「退出稅」(Exit Tax)的設計。即使你在公投前搬離加州,法案仍要求你在搬離後的數年內繼續繳納部分稅款。這讓許多人覺得被「套牢」了。
但法案最核心的問題,不在於稅率高低或追溯條款,而在於它要課稅的對象:「未實現利益」。
「未實現利益」:一個危險的先例
要理解這場爭議,必須先理解一個基本概念:什麼是「已實現利益」和「未實現利益」?
假設你持有價值 1 億美元的公司股票。如果你賣掉這些股票,拿到 1 億美元現金,這就是「已實現利益」。全世界幾乎所有稅制,都只對這種已經「變成錢」的收入課稅。
但如果你沒有賣股票,股價只是漲了,你帳面上多了 1 億美元,但手上沒有任何新的現金,這就是「未實現利益」,也就是俗稱的「紙上財富」。傳統上,這不會被課稅,因為你並沒有「收到」任何東西。
加州富豪稅法案打破了這個原則。它要對你「紙上」的財富課稅,即使你從來沒有賣掉任何東西。
這聽起來可能很公平:有錢人就該繳稅,不管錢是在紙上還是口袋裡。但實際執行起來,問題很大。
Y Combinator 執行長 Garry Tan 在 X 上詳細解釋了「Class B 股份陷阱」:法案聲稱不適用於公開交易的股份,但創辦人持有的 Class B 投票股(例如 Google、Meta、Snap 等公司的雙重股權結構)並不公開交易,會被視為「私人持有」而課稅。
這代表什麼?一位科技公司創辦人,即使公司已經上市,只要他持有的是 Class B 股份(通常是為了維持公司控制權),他的「紙上財富」就會被課稅。
Google 創辦人 Larry Page 和 Sergey Brin 就是最極端的案例。Alphabet 的股權結構分為三類:Class A(公開交易,1 票/股)、Class C(公開交易,0 票)、Class B(不公開交易,10 票/股)。兩位創辦人持有的是 Class B,這讓他們各自只擁有約 3% 的經濟利益,卻掌握約 30% 的投票控制權。
問題來了。法案的 Section 50303(c)(3)(C) 規定:稅務用途的「所有權」,以投票權或控制權為準,而非實際經濟利益。這意味著加州會按 30% 的控制權來計算他們的財富,而不是 3% 的實際持股。結果是什麼?每位創辦人將面臨約 600 億美元的稅單,相當於他們實際 Alphabet 持股價值的 50%。
Page 和 Brin 顯然不打算等著被課稅。2025 年底,Larry Page 在邁阿密 Coconut Grove 買下兩棟豪宅,總價 1.73 億美元。Sergey Brin 則在聖誕節前 10 天內,終止或遷移了 15 家加州 LLC 到內華達州,包括管理他超級遊艇和聖荷西機場私人航廈的公司。
DoorDash 共同創辦人 Andy Fang 的反應很直接:「我愛加州,在這裡出生長大。但這種愚蠢的財富稅提案,讓我不得不計畫離開這個州。光是 Class B 這件事,就可能讓我破產。創辦人主導是 DoorDash 之所以特別的重要原因,我會為此奮戰到底。」
這就是「紙上富翁」的困境:你的公司估值很高,但你沒有賣股,手上沒有現金。現在政府要你繳一筆基於估值的稅,你怎麼辦?你只能賣股。而當你被迫賣股,你可能會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。
反對聲浪:從 YC 到 All-In
矽谷對這項法案的反對聲浪,幾乎是一面倒的。
Garry Tan 是最直言不諱的批評者之一。這位 Y Combinator 執行長在 X 上寫道:「讓億萬富翁為他們用股票抵押的貸款繳稅,這是很簡單的解決方案。但激進左派不想要解決方案。他們想要的是大規模資產充公,以及殺死加州科技業的未實現利益稅。」
他進一步指出:「由於資本外逃,問題現在更嚴重了。」
Garry Tan 的觀點代表了許多創投和創業者的立場:問題的核心不是「該不該對富人課稅」,而是「用什麼方式課稅」。如果目標是防止富人透過「借錢而非賣股」來避稅,有更簡單的解決方案,而不是對所有未實現利益課稅。
Chamath Palihapitiya 的批評更加尖銳。這位 Social Capital 創辦人、All-In Podcast 主持人在 1 月 10 日發文指出:「過去一個月,離開加州的億萬富翁財富已經超過 7,000 億美元。」
到了 1 月 11 日,這個數字已經膨脹到 1 兆美元。Chamath 寫道:「這意味著他們原本預期可以課稅的 2 兆美元加州財富,現在只剩下 1.3 兆,而且還在快速下降。」
他的結論很悲觀:「除非這個公投案被撤回,否則我們無法阻止億萬富翁大逃亡。當加州沒有富人了,中產階級將必須買單。」
Andy Fang 的表態則讓這場辯論更加具體。作為 DoorDash 的共同創辦人,他是這項法案直接影響的對象。他的訊息很清楚:即使他熱愛加州,這項法案也讓他「不負責任地」留下來。
這些聲音有一個共同點:他們不是在爭論「富人該不該繳更多稅」,而是在指出這項法案的設計缺陷。對未實現利益課稅,會迫使創辦人賣股、失去公司控制權,最終傷害的是整個創業生態系。
另一種聲音:黃仁勳的立場
並非所有科技領袖都選擇離開。據報導,NVIDIA 執行長黃仁勳公開表示願意留在加州,並表達了對這個社區的情感連結。
這個立場代表了另一種思維:超級富豪對社區有責任,財富不平等是真實的問題,而付出更多稅是這份責任的一部分,黃仁勳的觀點值得尊重,但也有其局限性。
首先,NVIDIA 是一家成熟的上市公司,黃仁勳持有的股份流動性相對較高,如果他需要繳稅,賣出一些股票不會威脅到他對公司的控制權。但對於早期創業者來說,情況完全不同:他們的股份可能佔公司很大比例,流動性極低,被迫賣股可能直接導致失去控制權。
其次,「願意留下」和「被迫繳稅」是兩回事。黃仁勳可以選擇留下並繳稅,這是他的個人選擇。但政策不應該懲罰那些選擇離開的人,尤其當他們的「財富」只存在於紙上,而非銀行帳戶裡。
最後,情感連結不應該成為稅制設計的基礎。「我愛加州所以我願意繳」是個人美德,但政策設計需要考慮的是激勵機制和實際後果,而不是期待每個人都有同樣的情感。黃仁勳的立場展現了一種選擇,但這不意味著所有不做相同選擇的人都是錯的。
全球借鏡:財富稅的失敗史
加州不是第一個嘗試財富稅的地方。歐洲的經驗,提供了一個清晰的警示。
瑞典在 1990 年代廢除了財富稅。原因很簡單:資本外逃導致稅基萎縮,政府收到的稅反而更少。最著名的案例是 IKEA 創辦人 Ingvar Kamprad,他移居瑞士數十年以避稅。
挪威近年也面臨類似問題。據報導,超過 50 位億萬富翁已經搬離挪威,其中許多人選擇了瑞士。結果是政府的稅收不增反減。
法國在 2017 年廢除了財富稅。這是馬克宏政府的務實轉向,承認這項稅收的成本(資本外逃、行政負擔)超過了收益。
這些國家的共同教訓是:財富稅在理論上聽起來公平,但在實務上會導致資本外逃。當富人可以輕易搬到低稅的地方,高稅率只會趕走他們,而不是讓他們繳更多稅。
而美國的情況更特殊:不同州之間的稅率差異巨大。加州的最高州所得稅率是 13.3%,全美最高。而佛羅里達、德州、內華達的州所得稅率是 0%。
歐洲富人要避稅,需要跨國搬遷。美國富人只需要搬到隔壁州。門檻低得多,速度快得多。
這就是為什麼 Chamath 說的「1 兆美元在幾週內離開」是可能的。當你只需要把居住地從加州改成邁阿密,稅務策略就完成了。
稅制競爭時代的來臨
加州可能正在輸掉一場它自己發起的戰爭,當加州試圖對「紙上財富」課稅時,佛羅里達和德州正張開雙臂歡迎這些創業者。邁阿密已經被一些人稱為「新矽谷」。Peter Thiel 在那裡,David Sacks 在那裡,越來越多的創投基金在那裡設立辦公室。
這不只是富豪的問題,而是整個創業生態的問題。當創辦人離開,他們帶走的不只是個人財富,還有公司總部、工作機會,以及圍繞這些公司的整個生態系。
諷刺的是,這項旨在讓富人繳更多稅的法案,最終可能讓加州收到更少稅。當富人離開後,中產階級將必須填補這個缺口。稅制設計的核心問題,從來不是「該不該對富人課稅」,而是「如何設計一個不會趕走富人的稅制」。加州的億萬富翁稅法案,在這個問題上徹底失敗了。
歐洲花了三十年學到的教訓,加州似乎決定用一張公投票重新學一遍。代價是 1 兆美元的財富,以及無數個可能在這裡誕生的創業公司。